来源:中国性学会
中国古代与性相关的文化,是与以阴阳学说为基础的性学理论相应的社会实践产物。在两千多年的漫长时间里,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男权为中心,有利于发展、完善和巩固古代封建社会制度的完整的封建性文化体系。
有鉴于当今对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所持的绝对化批判和鞭笞态度,在近代史上已经形成传统的思维定势,致使人们在对待中国古代性文化时也采取同样的态度。然而为什么如此博大精深和灿烂辉煌的伟大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却偏偏萌生于这样一种被认为是无比黑暗残酷的封建社会制度?而这样的罪恶制度为什么又能呈现出绵延数千年的强大生命力?这种绝对不相称的认识反差,不得不迫使人不再因循于狭隘的单一维度,转而放开眼界,从宽广的多维度去重新观察和认识中国封建社会。
1. 男权文化的确立及其社会历史价值
贯穿着阴阳对立统一和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哲学思想的《易经》,有着“天尊地卑”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周易·系辞上传》)的论述,以至男尊女卑成为封建社会秩序的铁律。中国古代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男权文化,便是建立在男尊女卑这一哲学理念基础之上的。
《易经》“阳得刚也,阴者柔也”,女人必须以柔顺驯服于男子的刚强。这一论述被引申为封建统治秩序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和女教规范的“三丛四德”( 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以及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从而确立起丈夫对于妻子的绝对统治地位。妻子除了必须绝对服从丈夫外,丈夫死后还应该听命于儿子。男尊女卑使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出嫁后必须随丈夫的姓氏,把丈夫的姓冠在妻子的姓之上。古代小户人家的女儿通常只有乳名,张家的女儿如果嫁到李家,就称作张门李氏,或张李氏。
女性的从属、卑贱和无权地位,奠定了封建社会多妻制婚姻的基础,使帝王能够名正言顺地地占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以及后宫数以千计的佳丽;官僚、地主可以三妻四妾,甚至妻妾成群。
“好女不事二夫”,苛求女子贞洁,男人却可以公然嫖妓;丈夫一纸休书可以抛弃妻子,而妻子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权提出离婚;男尊女卑也使鲧夫续弦名正言顺,寡妇则被迫终身守寡,有时甚至被逼殉夫。自秦汉始,历代封建统治者虽然大力提倡寡妇守节,但是由于不准寡妇改嫁不得人心,宋及宋代以前并无严格禁止,下层平民百姓也往往难于遵守。明代以后,尤其是到了清代,大举表彰和奖励节妇,竭力推行寡妇守节,宗法制度严厉的家族更是用森严的家法强制实施,致使守寡之风越演越烈,民间寡妇守节成为一大陋俗,可是即使如此,也从来没有可能根绝寡妇改嫁。
古代妇女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始终处于受男权统治的地位。“男主外,女主内”的精神束缚,剥夺了女性与男性一样介入社会事务的权利,不能从事与男性一样的职业,而只能料理家务。有着“德重于才”传统的中国封建社会,到明代甚至还出现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极端主张,暴露出部分封建文人为便于控制女性而提出的“愚女策略”,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才能的女性更能听任男性的摆布。
男权文化,作为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核心内涵,中国近代对此持绝对否定的批判态度。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社会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制度,就人民争取民主,自由,人权和妇女解放的社会运动而言,这种批判是必须的,然而男权文化作为封建社会的性文化现象,则是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必然产物,与封建社会制度下男性对女性的统治相一致,同属于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平衡两性关系的需要。对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来说,各大文明民族历史上普遍存在男权统治的事实,表明这是人类文明进步历史的必经阶段。男权的父系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私有制度,相对于女权的母系社会公有制度是一种文明进步。男权的形成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利于人类整体生存发展的历史需要,而并不是一种无缘无故地压迫、残害女性的邪恶制度。如果封建社会残害女性到了妨碍社会发展的程度,这种社会制度也就不可能数以千年计地存在于世,而是会迅速灭亡,因此不能对封建社会的男权文化持全盘否定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
女性贞洁是夫权社会约束女性的核心内容,片面要求女性贞洁,更是男权对女性的实行人身控制的需要。处女贞洁和婚后贞节,目的在于杜绝婚前和婚外性关系,因为每个家庭都严格控制了女性,同时也就限制了大多数男性的性放纵行为。从生物学角度来说,贞洁有利于防止未婚和婚外怀孕,以及预防性病和生殖系统感染,对于保护生殖健康和生育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人口需要增长的古代是保证人类生存繁衍最为有效和可靠的途径。
就私有制社会而言,女性婚前婚后贞洁能保持后代血统纯净,从而有助于确保私有财产由男性血缘后代继承,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财产不至流失给外姓,才得以保证男性家族血缘后代生存的物质需要。由于没有财产血缘继承,就不能巩固私有制度;失去了财产私有制度,更是意味着失去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将因此停滞不前。为此我们必须从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出发,才能认识女性贞洁的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并且也只有肯定了封建社会的女性贞洁,才能够解释为什么对待女性如此不公平的制度,竟然会具有延续数千年的强大生命力。
然而决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肯定封建社会的男性特权,例如一夫多妻制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不合理制度。尽可能多地进行繁殖后代是生命活动的自然本性。男子性成熟后可以无限产生精子的能力源自基因,这样的基因也决定了男性具有更多地生育后代的本能欲望和多妻倾向,这是男权社会多妻制的生物学根源。夫权社会,男性以法律条文使多妻欲望合法化,其本质就如同一头公鹿斗败所有对手,成为鹿王以后占有了所有母鹿,以尽可能多地生育具有自身优势基因的强健后代。封建帝王和贵族、官僚、地主的多妻行为,类似于公鹿一样尽可能多的繁殖后代。如果他们的基因真正具有生存优势,倒也不失为一种自然选择优势的延续。然而就人类社会而言,在政治和经济角逐中一时取得优势,往往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更何况“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难于持久。因此对于人类来说,多妻制度在生物学和社会学上都没有任何特定的积极意义,只是在性与生殖分离的情况下,男性为满足雄性动物贪得无厌的性本能欲望的特权享受,即使是出于无后才需要多个妻妾,此时多半也是男性自身的生殖无能,因而极其不合理。
摘自:中国性科学蓝皮书